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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cault有一場談馬內畫作的演講,集結成〈Manet and the object of painting〉這本小書。

裡面每幅畫都有可看性,但我只舉幾例,其他的都可以類推或繼續延伸。

 

這裡主要討論的三個重點是:1.畫布上的空間2.光3.觀者的位置。

Foucault在這場演講中一直在強調(他所發現的,不一定是馬內本人刻意如此)馬內畫作的一個重要特色,也就是「水平與垂直構圖的不斷交織」,因而畫面不斷的被切割成更小的方形。結構主義者認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能藉由符號再現,經由符號表徵的(小公主、侍女)構成可見的model,而畫裡與畫外的空間同構就會產生意義(所以要注意每個觀者都能對他產生一定程度的扭曲),回到Foucault談馬內的畫,表面的解釋是:他再現了畫布的frame work。

 

不過,不僅是四方形的平面空間而已,Foucault認為馬內這麼做是為了製造一種視覺效果,使得畫面上除了他想呈現的主體之外的其他東西都被做了某種程度上的阻擋,除了直橫的線條交織切割畫面之外,還有一個特色就是淺景深與光源的不確定性(否定固定光源的可能),在Music in the Tuileries中,或許可以把樹林上方的空洞解釋為為了依循傳統畫法,必須要交代清楚一幅畫的光線來源,但試問,黑壓壓一片樹林只透出如此小一個天空的空隙,能夠使下方喝茶的女士們看起來如此明亮嗎?而僅僅只是為了符合構圖平衡與和諧的需求(如果沒有那個空隙整幅畫可能又會有別種解釋),成為作品紓解壓力的出口;另外一例則是The fifer,這幅畫中的吹笛人幾乎全身都是非常明亮的,沒有影子,我們看不出光是從哪裡來,甚至也看不出他是在什麼地方、什麼場合吹笛,不知道他身後還有些甚麼東西,這種「淺景深」同樣的對於畫面中的一切的事物進行阻絕,看似古典的畫法但是卻對於西方古典繪畫的規制做了程度上的反動。

Edouard_Manet_Music_in_the_Tuileries_1862.jpg

(1862)

 

 

The-Fifer-1866.jpg  

(1866)

 

 

到這邊,問題的核心應該是,為什麼要透過諸多方法去「阻擋」呢?因為,這是畫面拒絕提供意義、拒絕被詮釋的辦法,讓畫作回到畫面本身的素材,你所看見的就是你所見的,水平垂直線包圍出的空間就是畫布的翻版,畫作的本身沒有深度的限制性使它其實無法承受更多,回過頭去強調meteriality,我們發現看畫的時候該去看畫的顏色、形狀與構圖,而不是去考證「真實」,深度形象學是過去西方哲學認識論的一個重要基礎,因此古典的畫作強調的是必須再現真實,這種「越像真的越好」的觀念產生的影響就是,為了看見深度,發展出所謂的「透視法」,讓畫面上呈現的東西跟在三度空間人眼所見的景象幾乎一樣,而馬內則是讓畫回到二度空間的平面上去,去凸顯「畫作本身的價值」,因為,如果繪畫只是真實的再現,那麼它就永遠都是次要的。上篇談Las meninas,提到這幅畫到畢卡索手裡變成一堆的幾何圖形組成,我們不去管那個小公主究竟是誰,只需要單純的看畢卡索「怎麼畫」,我們可以發現當代的藝術所強調的關鍵概念,是去拒絕一個在真實當中具有可能性的空間,因而人的主體性才能顯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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