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本來課堂上是在談音樂文化中的性別議題,因為過去修課受其他老師的啟發,性別問題成為我很關注的部分。音樂社會學特別闢一堂課把性別議題拉出來講,是性別主流化的展現,我仔細一想才知道老師背後應有這層用心,是女性主義者的男性教授大概只能在社會系得見。為了好好聽課就沒有做筆記,所以現在是大概寫個印象所及的感想。

老師是從歷史的角度去切入,講綱裡寫道,"在1686年的教皇詔令裡面明確規範女性不能學習音樂,理由是完全有損女性端莊的氣質而且會使她們從家務中分心",現在看起來滿弔詭的,有損氣質這件事看似匪夷所思,女生彈鋼琴不應該是很有氣質的事情嗎(姑且不論我個人對氣質這件事完全嗤之以鼻)?雖然老師沒有特別提,不過我在<陰性終止:音樂學的女性主義批評>中找到可能的答案:"...作曲家兼表演者常得仰賴性力量或欲望的展現,來操控觀眾的反應",女性被阻止參與音樂論述,有部分原因是它有能力闡述慾望的模式。在文學或藝術的領域裡面女性經常被阻撓,也就是說,女性之欲望的展演被認為逾越傳統規訓,這順理可以承接下一個小故事,布拉姆斯寫給克拉拉的信中提到,為他演奏鋼琴的克拉拉很美,令他情不能已,但為公眾演奏的時候卻顯得有失婦德(也就是說他不喜歡克拉拉做公開演出),這個例子同時看到,即使是愛著克拉拉的布拉姆斯都不能免於男性中心的意識型態框架,十九世紀男性的厭女情結(misogyny)跟當代的形式也很驚人的如出一轍,這在以下討論。

另外還舉了一個很具代表性的例子是歌劇"卡門",卡門性格鮮明,野豔、富有性魅力、自由不羈、敢愛敢恨,她的形象是當時白人男性對於異族女子的集體慾望投射,這樣的角色對男性來說太過具有威脅性了,卡門後來移情別戀愛上鬥牛士卡密羅,追求愛情自由不願妥協的卡門最終必須要被男性殺死,被統合於符合父權主義中心思維之下,以平撫男性對於具有顛覆性女人的焦慮不安並維持父權主義建構的社會秩序,在典型的厭女情結(misogyny)中,女性必須柔弱、被動、纖瘦、無知、沒有性欲,一旦她們發現或擁有對自身情慾的主控權,男性就會以各種方式企圖消滅,藉此弭平閹割焦慮(the castration complex)。

所謂「厭女情結」(misogyny)指的是一種對女性的敵意,表現的方式是支配與控制,包括明顯與不明顯的行為,人類學家Gilmore認為是:「任何社會對於女性非理性的明顯恐懼與憎恨。」,它是一種男性間象徵性地交換、分享而且予以實踐的性別歧視,存在於人與人的互動當中,厭女情結的文化展現在很多形式上。我曾經看過一些文章以及之前聽過台北大學王雅各老師的演講,在分析典型的迪士尼童話故事裡面經常出現的情節,這些童話故事一直以來就是女性主義者批判的對象,我想很容易也可以發現厭女文化是具有普世性的,在我們的傳統文化裡面同樣也有所謂的"月經文化",它本源於男性對女性生殖能力的渴望所產生的厭恨與焦慮感(反駁佛洛伊德陰莖稱羨panis-envy的說法),我想說的是,這些童話故事我們從小耳濡目染,加上現在許多家庭仍舊保守,女人的自恨情結(self-hatred)與自我刻板印象化現象還是相當明顯,也就是說不只是男性或多或少有厭女傾向,意識形態的厲害之處就是讓女性在不知不覺中將厭女情結內化到自身,反而會去認同這種文化,傳統上,最會堅持一些月經不能進到廟裡、懷孕時一堆禁忌的人正好就是婆婆,婆婆也是女人,但是她扮演的剛好就是維繫父權體制運作的幫兇;在我之前寫的談馬內到裸女的文章中也有提到過所謂女人的處女情結,彷彿女人就必須要是不能喜歡做愛的一樣的自恨傾向,認為自己不再"冰清玉潔",哈哈哈哈真的是有毛病~我突然想到金庸的小說裡面超多一樣或雷同的故事都是厭女文化的展現,金庸的小說剛好就是一個中國男性沙文主義的最佳研究場域。

回到音樂文化的歷史脈絡中,1960年代建立的搖滾神話至今為人傳頌,但在反戰、反種族歧視、反資本主義剝削的社會氛圍底下,反性別歧視卻完全消音,沿西方歷史的脈絡下來看一貫是如此,例如選舉權的演變過程。約翰藍儂個人的代表作"Imagine"這首歌的最初靈感來自小野洋子的詩集<grapefruit>,但是小野洋子卻沒有被列在共同作者當中,搖滾樂從一開始就將女性的參與屏除於外,被視為一種陽剛而男性氣概(masculinity)的音樂展現,以吉他做為主奏樂器以及陽具象徵,老師在這邊提到一個有趣的事實,過去在古典吉他的演奏中演奏者揹吉他的高度是放在胸前(其實這樣比較好彈,是讓人體在做彈奏動作時較為舒適的位置),到了藍調的時候吉他的位置就有往下放的趨勢,搖滾樂脫胎於藍調音樂,發展越形硬式、衝撞,到最後吉他手幾乎都把吉他放在胯下之前彈奏,以其擬仿為陽具的意圖更為明顯,甚至在表演的過程當中會以吉他模擬為生殖器官做一些猥褻的動作。

1970年代龐克興起,作為反抗體制的代表性樂種,龐克運動內部發生性別反叛,這時女性的聲音才開始出現,著名的例子像Patti Smiths、Slits這些龐克樂團,不過龐克本身非常白人中心與男性中心主義,著名的sex pistol即是一例,還有一些歌曲是描寫在性愛之後殺死女人的故事。

1980年代興起的金屬搖滾則繼續將搖滾樂發展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剽悍,大鼓要雙踏、吉他要速彈掃弦,越重越快越好越man,綜觀這些搖滾樂團,也幾乎沒有女性擔任器樂的演奏,從歌詞上面看,帶有厭女傾向的歌詞不斷出現,以強姦強暴為大宗。有關搖滾樂的恨女情結在老師所選錄的讀本<搖滾神話學:性、神祇、搖滾樂>當中有非常精彩的講述,不過在21世紀的今天,較新形式的搖滾樂已經較為脫卻過去的理路,也少以暴力、快速為創作原則,1990年從LA開始的Roit Grrrrrrl暴女運動,給女性搖滾音樂家一個發聲的出口,我自己所知道比較近年來的有電子龐克樂團Peaches,「亮片比基尼 + 假陽具」造型、表演風格特出的女主唱一頭俐落短髮,去年還有發過專輯來過台灣演出;同樣是龐克樂團的Yeah yeah yeahs主唱Karen O不靠在舞台上賣弄性感,卻能成為許多獨立音樂樂迷的性感女神。

在1980年代同時,美國開始出現嘻哈音樂,裡面的厭女傾向甚至還要比搖滾樂更變本加厲,究其原因,嘻哈的發展從黑人社區開始,這些黑人男性在社會上遭受白人的歧視打壓,他們得以宣洩怒氣的出口變成更為弱勢的---女人,恨女的歌詞屢見不鮮,至於形態上則產生了一點轉變,老師指出,嘻哈音樂的歌詞通常對於女性抱持兩極化的態度,"既希望女人要辣要騷,又必須只屬於自己",我的解讀是說,厭女情結來自於高度對女性的渴求,同時來自男人需要女人的渴求,這是因為男人怨恨自己對女人的需求而產生的心理。個人經驗,我必須說我不喜歡聽那種音樂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歌詞裡面對女性的貶抑確實到了我不能忍受的限度,別說是美國的嘻哈歌手,嘻哈作為一種全球化的音樂實踐,厭女情結居然是一個模子刻出來,實在令我絕倒,我覺得我很認真,居然去搜尋了MC Hot Dog的歌詞... ...果真是非常不忍卒睹的:"你有沒有把我放在心上?....有!!有!! ....我還把妳放在我床上....既然妳愛我就要給我...乾(幹)妹妹,葛格明天帶你去 搖頭","A片中的技巧是否都那麼有效.就在今夜我要把個馬子來ㄑㄧㄠˊ 一 ㄑㄧㄠˊ.我叫你給我.你就給我.帥氣如我馬子應該會.哈我哈翻掉",凡此種種令人無言,即使是13號天使這種看似在針砭時事的歌也是,簡單來說就是說即使該罵也用錯了方法、用錯了語言、套進了太過偏差的父權主義意識型態,而這樣的罵法絕對是錯誤且無濟於事的(讓我來罵會好一些吧!)。我對於這個藝人本人沒有意見,只是舉個例子。

接下來我想講一些比較正面的當代例子,有關於瑪丹娜的研究在<陰性終止:音樂學的女性主義批評>當中有過很多著墨,尤其是她在自我再現當中的主動性,瑪丹娜本人曾說:"假如妳很性感、美麗、挑逗,那妳就不可能有其它長處,大家對女人向來有那種看法,而雖然我的作為看起來符合刻板印象,我卻也主導一切。我控制我作的所有事,而我認為人們一旦得知這點,就會感到困惑。",男人傾向於將她視為波大無腦的A片女優之流,以滿足他們對匿名傀儡操控者的幻想,然而,雖然瑪丹娜援用身體與女性性慾特質,她向世人展現她的性感美麗、創造慾望的意象,但也同時宣告她絕不受操控,拒絕被框限在逼她服從或是消滅她的結構當中,而這點,使男人害怕,挾著music video的"發明"的優勢,她的形象席捲全球。講到視覺影像就會又再對於色情片有諸多意見,容我岔題,其中一個我個人的理由無他,就是看不順眼,對於什麼?接續之前文章講裸女的脈絡下來,換一個角度說,不如說是對於女人自甘於父權主義的權力結構中感到憤怒,對於色情片究竟該拿什麼方式批判,女性主義者之間有過不同的爭論,有人認為禁止這些影片會讓女人更加無能於發現、表達、捍衛自身的情慾,有人則認為這些影片的本身就是對女人不尊重的,我傾向於解釋為,在色情片所建構的理想觀者是男性的情況之下,當女人去看所產生的嚴重後果就是她不得不無意間在潛意識中"認同"那樣的"情慾表現",但是那種情慾表現的本身有男性中心主義的問題在裡面,想想這樣的影響是多麼巨大,女演員的受操縱反映的是男人集體慾望的投射,她們則很甘願於做這種沒有價值的事情,我很不願意批評女人,但是若真的要說什麼有胸無腦...之類的評論,我想套在這些賣肉女人身上是合宜的。

言歸正傳,我想,跟瑪丹娜完全不一樣的典型是Lady Gaga,在近十年內的性感舞曲女神已經比比皆是,同樣方法的刺激度已經減低稀釋,不可能一再複製,我之前思考的是她在歌曲議題上的選材以及音樂製作層面上都更豐富,如果站在一個藝人自我在現過程的角度上來講,她更高明的地方在於強調自己身體性徵的方式完全跳脫傳統男性觀看者的期待範圍,也就是她曝露身體,但是露得很奇怪,一點都不能夠稱上是"男人所謂的"性感,眾人對她的注意力轉向她的造型、驚世駭俗的表演風格、隱喻象徵與視覺符碼充斥的mv、歌詞內容解讀,而不是"天啊!我想幹她",這一切都使Lady Gaga從一個流行歌手的位置隱隱然躍升成為一名藝術家,她的歌詞彰顯作為女性主體的能動性(改天拿最新單曲Judas來做文本分析),有關變性人的傳言讓她招致許多沙豬的言語攻擊同時順利將自己排除在成為男人性幻想對象的可能之內,我甚至覺得她可能是有意這麼做。和瑪丹娜雷同度極高的部分是她們都使用舞曲做為她們藝術的主要形式,西方哲學向來有二元論的傾向,<陰性終止>中提到"心智/身體---男性/女性"的架構讓舞曲被置於女性的身體,而非男人的心智,舞曲所召喚的是身體性的律動,而不是知性的聆聽,這是舞曲一直以來受到輕蔑或被視為微不足道的原因,但我認為,舞曲的音樂型態才足以讓人回歸對於身體本能性的探求,它是一種慾望的展演、對傳統身體規訓的解放,而女人向來就在這個部分受到嚴厲的限制。

前幾天我們去看street voice與Legacy所合辦的"見證大團2011"系列,看到一個令我驚喜的樂團"謎團mistry",特殊之處在於我很訝異他們能夠把1980年代重金屬的吉他演奏方式輕易融入舞曲基底的編曲架構中,再來個女主唱更是棋高一招,也就是說看起來自以為Slash的吉他手的吉他演奏已經對之前所解讀的"吉他作為陽具象徵"這個父權主義意味濃厚非常musculinity的符碼做了強烈的翻轉,女主唱靠著極佳的嗓音也並不需要脫到沒剩衣服,他們的奇怪就怪在男人與女人其實是可以如此的融洽共處,這種看似簡單的理想狀態卻從沒有人在搖滾音樂的領地裡發現過。也許我見識短淺大驚小怪,不過這個情形真的是我前所未見,以至於我對台灣的獨立音樂開始抱持高度樂觀,雖然當天他們的演出確實有不完美之處,但我只能說瑕不掩瑜,希望這個團可以繼續下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loser10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